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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當我們被仇敵包圍,我們該忘記一切突圍的企圖,並且說,『讚美主!阿們!』我們立刻就會超越。
一切仇敵都會在我們腳下,包括激怒我們的人在內。
你若不信這點,我請你試試看。這個策略真管用;這是攻擊仇敵最『新式』、最有效的武器。沒有定罪,倒有讚美。
為甚麼有讚美和釋放而沒有定罪?因為生命之靈的律釋放我們脫離了罪與死的律。
對於兩種定罪,有兩種不同的救治。釘十字架之基督的血是客觀定罪的救治,
在我們靈裏的生命之靈─經過過程的基督成為賜生命的靈─是主觀定罪的救治。
我們經歷主觀的定罪時,所需要作的乃是讚美主,我們就會超越。這時候不要禱告,因為你越禱告,就越會經歷定罪。
你也不該說,『主,我應用你的血。』那不是這種情形的救治,而是對疾病下錯藥的治療。
我們在主觀的定罪之下時,就需要生命之靈。『因為生命之靈的律,在基督耶穌裏已經釋放了我,使我脫離了罪與死的律。』(羅八2。)

這經歷不是一次永遠的;牠必須是每天不斷的經歷。我們需要天天時時刻刻活在調和的靈裏,照著這靈而行,
並將我們的心思置於這奇妙的靈,忘記我們要遵守神的律法,並且行善以討神喜悅的企圖。
因為一旦我們漂回想要行善的老舊、習慣作法,我們立刻就與生命之靈大能的律絕緣。
我們必須仰望主,使我們一直住在我們的靈裏,好享受生命之靈的律的釋放。

罪的身體或罪之肉體雖然在遵守神的律法上極其軟弱,在犯罪上卻很有能力。除非你有主的憐憫和恩典,否則你很難坐在召會的聚會中。
你考慮是否參加禱告聚會時,也許說,『我昨晚睡得不好,我頭痛。我太累了,不能去聚會。』
然而,若有人邀請你去電影院,罪的身體就有動力、有能力。所以,我們的身體向著神的律法是軟弱的,向著犯罪卻是剛強的。
因此,神的律法因我們罪的身體而軟弱。

心思是關鍵
『因為照著肉體的人,思念肉體的事;照著靈的人,思念那靈的事。』
心思回來倚靠靈,不再憑自己行動。
心思的地位有如妻子。妻子生活最智慧的路,就是不獨立行動,乃是到她丈夫這裏來。
妻子若有難處,不該憑自己處理,而該請教她的丈夫。在七章,心思是獨立的,是行動像丈夫的妻子。
在八章,心思維持她作妻子的地位,不再憑自己出去,乃是一直回到丈夫這裏。
八章裏的心思說,『親愛的靈丈夫,我該作甚麼?』靈丈夫回應說,『親愛的妻子,你不需要作甚麼。我會處理這情形。』
羅馬七、八章給我們看見,同樣的心思也許有兩種不同的的行動。
在七章,心思在錯誤、自居為丈夫的地位上獨立行動。在八章,心思成為正確的妻子,維持她正確的地位,並回來倚靠她的丈夫,就是靈。

羅8:6『因為心思置於肉體,就是死;心思置於靈,乃是生命平安。』由本節我們能看見,甚至心思也能成為生命。
獨立的心思無法遵守神的律法,但心思置於靈,乃是生命平安。這樣的心思滿了享受和安息。平安是為著安息,生命是為著享受。
當心思置於靈,就沒有失敗、定罪、或消極的感覺─只有生命和平安,享受和安息。
那本身不能遵守神律法的心思,藉著置於靈,就能成為生命和平安的心思。

(摘自羅馬書生命讀經第15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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